关于推荐评选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|
来源: 发布日期:2020-11-30 |
根据《关于推荐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精神,经市和各旗区红十字会推荐、市红十字会党组会议研究,报请自治区红十字会初审同意,拟推荐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等2个集体和张平等4名个人为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。公示期间,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
受理电话:0477-8588486
特此公告
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
2020年11月30日
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名单
一、先进集体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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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体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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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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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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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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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托克旗红十字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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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先进个人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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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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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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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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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及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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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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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 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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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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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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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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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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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建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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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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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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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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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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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 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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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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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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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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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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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 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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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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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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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胜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室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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