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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评选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
      来源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20-11-30

  根据《关于推荐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》精神,经市和各旗区红十字会推荐、市红十字会党组会议研究,报请自治区红十字会初审同意,拟推荐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等2个集体和张平4名个人为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 

 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。公示期间,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、来函、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。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。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。 

  受理电话:0477-8588486 

  特此公告 

 

   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11月30 

    

 

 全区“光明行”社会公益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彰名单

   

  一、先进集体

序号

集体名称

1

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

2

鄂托克旗红十字会

   

  二、先进个人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政治面貌

工作单位及职务

1

张  平

中共党员

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

2

李建勋

中共党员

鄂托克前旗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

3

木  兰

中共党员

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副部长

4

王  艳

中共党员

东胜区红十字会赈济救护室主任

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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