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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献 生命永续
      来源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8-04-04

  清明节前夕,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了“心声·新生”2018年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系列活动,以缅怀纪念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,树立良好的社会新风尚,进一步推动全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。 

  活动一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带头自愿进行捐献登记 

 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、常务副会长闫美蓉,正处级非领导苏继军带头自愿报名进行捐献登记,在领导们的带领和感召力下,市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全部报名登记,承诺在身后将无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。 

  活动二向社会发出倡议书 

  通过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,号召公民逝世后无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,用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延续和传承。 

  活动三对捐献者家属进行人文关怀 

  4月3日下午,市红十字会慰问了角膜捐献者林德利家属,与捐献者家属进行了亲切交谈,询问了家属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并送去人道关怀。捐献者家属89岁老人赵淑心现场完成了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手续,也成为一名登记志愿者。 

  活动四举办“心声.新生”主题缅怀纪念活动 

  4月3日,由鄂尔多斯市红十字会、东胜区红十字会、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联合组织的“心声·新生”2018年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活动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举行。市红十字会、东胜区红十字会和伊金霍洛旗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、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师生代表、红十字志愿者以及部分媒体朋友,共计 400余人参加缅怀纪念活动。 

  据统计,全市共有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86人,遗体捐献1例、角膜捐献2例、器官捐献2例,挽救了14人生命,使6人重见光明。 

  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赋予的职责,认真做好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、报名登记、见证获取、人道关怀、缅怀纪念等相关工作,为使器官损伤者转危为安,为陷入黑暗者重见光明,让生命延续,为推动医学教学科研工作健康发展,推动移风易俗、殡葬改革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,做出应有的贡献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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